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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黄尖镇兴农村规范行使小微权力

发布时间:2018/12/29 | 作者: | 文章来源:
  近期,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兴农村在镇纪委的统一部署下,紧盯基层突出问题,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财权、事权,打造阳光村务。
  兴农村对容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列出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三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用工管理、救助救灾、阳光村务、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村民等9大类32项权力清单,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全覆盖。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围绕32条权力清单,绘制39张权力运行流程图,让村干部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力量,制订《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责规范》,督促村监委严格履责,全程监督村务决策、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各项事务。积极发挥党总支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结合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强化对村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
  该村还开辟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将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部上墙,印制小微权力宣传单1000份,结合大走访等活动向农民宣传小微权力,着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不断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吴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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