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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届中补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9/6/5 | 作者: | 文章来源:
    日前,盱眙县民政局召开全县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届中补选工作会议,各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学习了江苏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公安厅《 关于建立村(社区)“两委”人员联审机制的工作规定的通知 》(苏公安〔2019〕182号)文件精神;解读了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开展村(居)“两委”成员届中补选工作的通知》(盱组发〔2019〕36号)文件,就届中补选工作的补选条件、候选人资格条件、联审程序、补选流程等一一进行讲解;还就如何做好届中补选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确保届中补选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会议还要求相关镇街对村委会成员不足3人的村做好原因分析工作,并拿出具体措施,确保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使其正常运作。(谢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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