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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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多元参与 提升村级工作民主化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7/3/8 | 作者: | 文章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泰州市突出民生为本,推动多元参与,全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社区民主自治。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指导基层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级工作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社区工作者大走访活动,统一制作《民情日记》5600余本,发放到市区每个社区工作者手中。目前,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实现全覆盖,共划分网格12353个,配备网格长12353名、网格员27605名,《民情日记》记录实现常态化,社区工作者累计走访群众近200万人次,解决各类矛盾4万余件。
    二是推进民主决策。每个市(区)确定2个社区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城乡社区普遍建立“三会一言一坛”(民主议事会、民主理事会、民意恳谈会,民情发言人和社区论坛)社区协商民主模式,全市评选出社区协商民主示范点30个。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工作制度,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行为,实现村级财务阳光操作。修订全市村务公开目录,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
    四是完善民主监督。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推行村(居)民直评村(居)干部和勤廉指数测评,建立村(居)干部辞职承诺制度,把对干部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提升了基层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群众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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