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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出台文件 推动社区工作者“星级+薪级”职业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0/5/15 | 作者: | 文章来源:无锡市民政局
      无锡市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无锡市社区工作者星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通知》主要包含《无锡市社区工作者星级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暂行办法》《无锡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三个子文件,着重从社区工作者星级管理、薪酬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强调和规范,构建社区工作者“星级+薪级”职业体系,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善于治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走出一条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路径。
      一是出台星级管理暂行办法。架构五星社工体系,增强职业荣誉感,引导社区工作者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将“五星”社工管理体系与薪酬体系结合起来,与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评先评优等关联起来,注重正向激励,激发队伍活力,特别提出“三星社工在薪级晋档时可有1次机会缩短1年年限,四星、五星社工中的一般工作人员可分别参照社区副职、正职岗位薪酬体系等级范围执行。” 
      二是出台薪酬体系暂行办法。构建三岗十八级的“薪级”薪酬体系,实现社区通过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打通社区工作者的“薪级”上升通道。社区工作者根据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把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 “薪级”,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薪级”逐步上升。特别提出“建立最低薪酬保障机制,社区工作者月基本工资应不低于当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后根据不低于每年发布的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情况,形成自然调整机制,一般于次年的7月1日调整到位。”
      三是出台经费保障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提出从2021年起按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标准,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作为市(县)区公共服务事权内容,分别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按照项目化运作方式使用为民服务经费,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包含党建工作类、公共服务类、自治管理类及其它类等四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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