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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出台联合公益创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6/29 | 作者: | 文章来源:苏州民政网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近日,苏州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统战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太仓市联合公益创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联合公益创投的资助方是市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承办方是市社区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方是获选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实施范围是太仓市区域范围,服务对象为太仓市常住居民和社会组织。
    根据《办法》,联合公益创投由资助方提出项目需求;由承办方根据需求信息制定活动征集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受理申报、项目初筛;由专家评审组对初筛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名单;由承办方组织项目资助方、申报主体对项目进行优化,确定最终项目方案和资助金额,并公示评审结果。
    《办法》规定,联合公益创投的项目资助范围是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各领域专业社会工作等。经费主要来源于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150万左右,单个服务项目总金额不超过20万,同一家机构最多中标2个项目。评估合格的项目,可作为相应业务部门的优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办法》出台后,市民政局还将根据联合公益创投实际制定多个配套方案,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明确流程安排、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等具体操作办法,保障联合公益创投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促进项目规范实施,提升项目社会效益、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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