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递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速递
我省拟修订村委会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9/5/29 | 作者: |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5月29日讯 (记者 朱彬彬)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南京举行,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做了关于《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吕德明表示,《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自2000年颁布实施以来,对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和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的进步,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制度化、程序化需求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办法》主要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制度体系不健全以及针对性和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亟待修订。
    吕德明说,关于村民委员会任期时间方面,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改《村委会组织法》,主要是将“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目的是与调整后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保持一致。根据上位法规定,顺应基层工作需要,《办法(修订草案)》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同时,对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以及因区划调整需要重新组建村民委员会等情形,规定了具体程序和期限。
打印】 【关闭窗口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