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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四个全覆盖构建农村社区“三治融合”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9/1/8 | 作者: | 文章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
    自2016年被确认为村民自治******试点以来,张家港市着力构建完善“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社区协商、社区法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的农村社区治理新机制,基本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良好格局。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实现党群服务阵地全覆盖。出台《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为高质量建设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路线图”“任务书”。在此基础上,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形成特色党支部1354个,功能性党小组4100多个,构建层次分明、特色彰显的“党委+总支+特色党支部+功能性党小组”的党组织架构。全市范围划分112个党建区域,建立区域联合党委、区域党总支和区域联席会议,建设集党员服务、便民服务、科技培训、文体活动、党群议事于一体的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目前党群服务中心已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二是突出社区协商,实现基层民意项目全覆盖。以村(居)民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协商平台,全市覆盖率已达97.95%,通过村(居)民议事会有效讨论解决了纠纷调解、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社区治理、社区活动5大类2000余件具体事项。在广泛征求村(居)民议事协商建议的基础上,由政府统筹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年度共征集民生微实事项目建议536个,确定项目216个,投入资金约961.7万元,基层民意主导的民生项目建设已实现了区镇全覆盖。因地制宜探索协商自治形式,金港镇后塍中心社区建立乡贤理事会,南丰镇永合社区组织居民商议楼道公约,或榜样带头、或群策群力,更好地促进了社区治理创新。
    三是突出社区法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着力优化村(社区)的法治建设环境,按照“内容合法合规、要求合理合法、操作简便简捷”的基本原则,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规范文本,经村民座谈会通过后实施。强化基层政府部门和村委会的沟通联系,建立基层政府部门和村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深化“政社互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127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覆盖,让村(社区)工作更加合法依规。
    四是突出社区服务,力推新时代文明实践全覆盖。实行“一口受理、全科社工” 服务模式,在村(社区)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提升行政办事效率,目前综合受理窗口全市村(社区)覆盖率为74%。发挥市社区发展基金会作用,通过政府采购、公益创投等方式整体打包社区公益服务,由专业社工机构整体运作,“三社联动”覆盖面达到60%。以创建文明村(社区)为载体,弘扬新时代文明实践风尚,在各村(社区)广泛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践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弘扬文明乡风。目前杨舍镇梁丰社区志愿服务站、金港镇金都社区志愿服务站、锦丰镇大南水街志愿服务站等一批社区、场所已被授予首批标准化志愿服务站(点),全市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作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力推村(社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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