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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8/16 | 作者: | 文章来源: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工作部署要求,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8月12日在全区全面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强化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赣榆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暂时停摆的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动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加强摸底排查。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之前,赣榆区民政局加强摸底排查,梳理汇总历年来全区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结合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情况,制作清单,列出问题,向各有关单位发送《关于对长期不履行参检义务的社会组织拟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函》,明确指出各相关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充分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开展清理整顿,严把入口关,严格日常监管要求,为下步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明确整治范围。明确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四类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细化措施要求。按照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和限期整改四种类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细化每一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详细步骤,公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保持和提供专人专线服务。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赣榆区民政局   张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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