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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推进“四有”和谐示范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7/6/1 | 作者: | 文章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近年来,灌云县将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抓规范、促管理,和谐示范社区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共创建省级和谐社区示范社区56个。
    一是加强社区阵地建设,实现“有房议事”。按照建制村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置换等多种方式,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达标达90%以上,社区基本上做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会议室、图书室、居民活动室。
    二是加大社区经费投入,实现“有钱办事”。针对社区经费捉襟见肘的实际情况,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4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县委组织部还每年为每个城市社区提供20万元资金,用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三是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实现“有章理事”。 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围绕社区考核、评比、台账等项目,共取消了涉及综治、法制、司法等17个条线150余项常规性工作台账及30多项创建评比工作,清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牌匾2500多个,真正让社区回归公共服务本分。
    四是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实现“有人干事”。推进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为老、助残、扶贫等志愿服务活动,为村(社区)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出台政策激励措施,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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