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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着力推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8/4/23 | 作者: | 文章来源:徐州市民政局
    近日,徐州市出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将关注点放在群众家门口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上,明确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中最核心、最基础的服务项目,让群众“可观、可感”、功能配置“可量化、可持续”、工作进展“可检查、可考核”,推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明确了能够、应该、必须提供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公共安全、生活服务、政务服务等功能配置标准、配置要求和责任主体,涵盖幼儿园、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警务室等公共设施,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外观,社区服务大厅整体效果、工作人员工作牌和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等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服务功能。
    二是形成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标准。为确保项目接得住、服务得好,在《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范》中明确了办事部门、申办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等67项服务事项。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流程化、规范化,在《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中规范了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动建立“一窗受理、后台办理、限时办结、统一送达”运行机制。同时,在《社区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中制订了八项礼仪、内部和外部交往规范,进一步促进社区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
    三是规范社区服务保障标准。重点突出“全科社工”服务模式,通过统一的培训内容、统一的服务标准、统一的工作流程,形成“一窗式受理、一口清导办、全科式服务”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建立了一支服务高效的职业化“全科社工”队伍。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服务管理、公章使用、安全保障、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内容,切实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精细化。
    四是建立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标准。以互联网、大数据和智能终端等信息化技术,推动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政务、物业、便民三类服务功能设置及平台信息采集和运用标准,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在线服务。
    五是制定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标准。制定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指导准则》、《社区居民意见建议及投诉处理指导准则》和《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评估标准》,便于群众知晓、群众监督、基层落实和政府监督管理,促进可见可感的服务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是优化社区服务协同运行机制。将实践中提炼总结富有成效的社区“大党委”、“四位一体”等民主协商机制上升为标准,积极拓展“三社联动”内涵和外延,大力培育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等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拓展参与社区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提升社区服务的活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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