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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民政大力推进基层社区治理

发布时间:2018/7/3 | 作者: | 文章来源:南通市民政局
    近年来,南通市民政局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工作, 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管理转型。全面推广社区“四位一体”(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新构架,目前已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不断增强构筑南通特色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力度。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政社互动”促进基层治理方式创新工作的意见》,先后两次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目前 “政社互动”已实现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深化社区自治。大力探索实施“微自治”,2016年,村民小组自治试点范围扩大到79个镇(街道)、181个村、11304个村民小组,2017年底前村(居)民小组“微自治”工作在城乡社区中全面铺开。推动基层“微单元”、“微力量”、“微平台”、“微服务”、“微机制”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南通特色“小组(邻里)自治五微三有”模式。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促进制度,科学指导各地基层组织制定新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及村(居)务公开等制度。重点推广建立“三有”(有一个相对固定的集中协商场所、有一支相对专业的协商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协商制度)、“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协商机制,2017年全市共建成20个社区协商民主示范点。探索推行党群议事会、“135”民主议事、居民议事厅、群众评议团及社区民主协商“六步法”等社区协商民主议事项目,发挥了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现有资源等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市级“智慧社区”一期技术平台已交付使用,初步建立基础数据中心,开发了一口受理、电子台账、换届选举等相关子系统。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便民服务、医疗服务、文化体育、治安保障、综合党建六项基本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进社区、名家名师进社区等系列活动,社会化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四是推进社管改革。贯彻落实《南通市四类社会组织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放宽登记条件、降低登记门槛等九项具体措施,促进重点领域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642个。将异地商会、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限下延至县(市)区民政局,方便基层同类社会组织注册登记。2017年以来,全面推进县(市)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截至目前,县(市)区纳入脱钩任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共345家完成脱钩工作,完成率达98.6%。
    五是优化发展环境。起草《南通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南通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出台《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南通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编制《南通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手册》,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活动。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扶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市、县两级每年用于社会组织发展的专项资金达2000万元。近两年,市级财政共出资近400万,资助市区437个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大力构建孵化培育网络,制定《南通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标准》。2017年,市级公益创业园(社会组织孵化器)依托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建成并投入运营。目前,全市共建成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3个,镇(街道)级12个、社区级14个。依托各级孵化基地,举办各类培训60余期,培训34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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