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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召开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10/12 | 作者: | 文章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我市现代农村治理、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9月29日上午,扬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和试点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扬州市委副书记张宝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航,副市长丁一等参加会议。
    会上,扬州市民政局局长王振祥汇报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扬州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后,各试点单位迅速启动,对照方案内容,逐一梳理工作,查找存在的短板和缺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扬州市民政局将组织一期培训班,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试点单位负责人进行业务工作培训,帮助厘清工作思路,指导工作方法,提供实施路径,重点突出“六化”。一是突出党建工作特色化;二是突出“三资”监管科学化;三是突出基层治理法治化;四是突出公共服务规范化;五是突出社区服务项目化;六是突出乡邻中心功能多样化。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治理有效”。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并把它作为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之一。走乡村善治之路,就是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张宝娟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精心制定方案,科学明确目标,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持续强化党组织核心作用
    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将“党建+”理念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通过组织覆盖推动农村治理领域覆盖,积极推广志缘、趣缘、业缘、地缘“四缘”党组织,探索构建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
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监管
    试点单位要率先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做好主办会计异村委托任职、“村务卡”推广使用、“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系统全覆盖、集体产权定期集中交易等重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
    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程度
    通过持续创新参与方式、办法和渠道,不断提高群众以及企业、市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形成广泛参与、凝心聚力、协同配合、多方共治、和谐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要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通过将城市社区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多样化的治理方式和服务项目向农村延伸,推广乡贤治理、村务监督等成熟的治理方式,保存好农村原有的乡村民俗、乡土情结,真正做到一村一特色。
张宝娟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着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围绕发挥好现有党建品牌、社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完善好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式,确保各类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起色的地区将及时进行通报,对进展较好的地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推广相关做法。
    会上,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负责人汇报落实《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3个试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扬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部门分管负责人,24个试点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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